首页 > 其他经济法规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商请选派领导干部参加推动城市交通运输科学发展专题研究班的函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2015年中央组织部委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举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计划〉的通知》(组通字〔2015〕7号),中央组织部委托我部承办推动城市交通运输科学发展专题研究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9月17日至23日,16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东燕郊行宫西大街26号)。

  三、培训对象

  市(地、州、盟)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市负责同志,共30人。学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主要培训内容

  政策解读:“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思路与展望;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推进行业转型升级;财税体制改革与交通建设筹融资等。

  热点难点分析: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交通运输法治典型案例分析;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城市配送工作等。

  提升服务能力:交通规划引领城市科学发展;国外智慧城市与智慧交通发展经验介绍;综合交通运行监测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典型案例等。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按照中组部确定的学员名额分配表,做好学员选调工作。

  (二)请参训学员于8月25日前将学员报名表(见附件2)传真至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并发送2寸标准照片电子版至wtoffice@bjjtxy.bj.cn。

  (三)请参训学员根据研究班主题和培训内容,结合本地区交通运输实际开展调研,做好培训交流材料的准备工作,并于9月1日前将交流材料电子版发至wtoffice@bjjtxy.bj.cn。

  (四)本期专题研究班免收培训费(包括食宿、资料等费用),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训学员完成培训内容并考核合格,将颁发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

  六、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 刘娟 李莲莲 毕艳红

  电话:010-61590863 传真:010-61591664

  手机:15810715170 13810028666

  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 刘敬财

  电话:010-65292861

  

  附件:1.学员名额分配表

        2.学员报名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5年7月2日